欢迎访问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

English 分享到

接诉即办——超大城市治理改革 ▏韩志明:诉-办关系的历史逻辑及其激励机制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2-03-17

2021年12月19日下午,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韩志明教授在“接诉即办——超大城市治理改革”论坛上做了题为“诉-办关系的历史逻辑及其激励机制”的精彩发言。

首先,韩志明教授指出,北京市拥有2200多万的人口,“接诉即办”2020年受理案件数量达到1100多万件,可见相当数量的市民都通过“接诉即办”来解决相关问题,有很高的参与性。从数据上看,案件多集中在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业务,如疫情防控、公共服务、住房、交通、社会秩序、物业管理等,表明各级政府着力于集中力量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疑难杂症”,老百姓关心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北京的“接诉即办”经过持续的改革和升级,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也显示了北京作为首都应有的高度、气质和形象。

接下来,韩志明教授梳理了“诉-办关系”的历史演进及其内容方面的“变”与“常”。他指出,“诉办关系”的“诉”与“办”说到底是民众提出诉求,政府去解决问题,是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的问题。中国古代社会有着无讼/息讼的治理传统,现代政府则更多奉行主动为民服务的理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诉办关系有着不同的形态,具体可归纳为“无诉不办”“有诉不办”“有诉难办”“接诉即办”“未诉先办(无诉也办)”等。相应的,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关系也在隔膜/联结程度、疏远/紧密关系、冲突/吸纳水平、对立/信任关系等维度有所不同。总的来说,从过去的“民不举,官不纠”到现在的“民不诉,官也究”,体现了政府为民众服务关系上的巨大进步。

随后,韩志明教授介绍了“诉办关系”的“变”与“常”。他指出,从“常”的方面说,“诉办关系”的本质是官民关系,核心是如何解决问题,这些问题事关民生,数量很大,还错综复杂,那么关键就是政府有没有意愿和能力去解决问题。“变”既是指政府从不作为到积极作为、从被动作为到主动作为的变化,也是指民众从不敢提要求到敢于提出要求的变化。在“接诉即办”的实践中,民众积极提出需要政府来解决的问题,政府努力去解决老百姓期待解决的问题,政府与民众围绕解决问题而更加深度地关联起来,相互影响的程度更深了。

基于此,韩志明提出了一个理解“诉-办关系”的基本框架:即诉的主体是公民;办的主体是政府;诉办关系的媒介是社会问题。因此,诉办关系就是政府与民众围绕问题解决而建构起来的官民关系,问题解决就是诉办关系的逻辑主线。在“接诉即办”的实践关系中,社会治理会产生“激活-穿透-融合”效应,其中,激活是指激活了社会主体的利益诉求,也激活了政府内部潜藏的治理能力;穿透效应是指提高了社会的能见度、透明度和可治理性,也提高了政府的可见性、协同度和治理能力;融合效应是指问题联结了政府与民众,拉近了彼此的距离,推动了政府与民众多维度的交汇融合。

当今时代是生活政治崛起的时代,人民要求或生活小事驱动着政府治理,成为政治生活、政府管理、国家治理以及社会治理的核心关注点。社会中到处都存在的大量矛盾和纠纷,很多问题都需要政府出面才能解决。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提出广泛的要求,而党和政府又有积极的意愿和充分的能力去解决这些问题,这才能够演绎出精彩的“接诉即办”改革。因此,这里最核心的问题是“谁来解决问题”“谁能解决解决问题”“解决问题的激励究竟是什么”。毛主席和黄炎培先生在延安窑洞对话时说过,“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那么现在似乎是,只有人民不断提出诉求,政府才不会松懈,才会更加勤政为民,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

最后,韩志明教授也提出了以下思考:“接诉即办”究竟涉及什么问题?是政治问题?行政问题?技术问题?权利问题?还是社会问题?另外,“把一切问题都交给政府去解决是不是合理的?”也是一个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接诉即办——超大城市治理改革 ▏韩志明:诉-办关系的历史逻辑及其激励机制

2021年12月19日下午,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韩志明教授在“接诉即办——超大城市治理改革”论坛上做了题为“诉-办关系的历史逻辑及其激励机制”的精彩发言。

首先,韩志明教授指出,北京市拥有2200多万的人口,“接诉即办”2020年受理案件数量达到1100多万件,可见相当数量的市民都通过“接诉即办”来解决相关问题,有很高的参与性。从数据上看,案件多集中在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业务,如疫情防控、公共服务、住房、交通、社会秩序、物业管理等,表明各级政府着力于集中力量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疑难杂症”,老百姓关心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北京的“接诉即办”经过持续的改革和升级,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也显示了北京作为首都应有的高度、气质和形象。

接下来,韩志明教授梳理了“诉-办关系”的历史演进及其内容方面的“变”与“常”。他指出,“诉办关系”的“诉”与“办”说到底是民众提出诉求,政府去解决问题,是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的问题。中国古代社会有着无讼/息讼的治理传统,现代政府则更多奉行主动为民服务的理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诉办关系有着不同的形态,具体可归纳为“无诉不办”“有诉不办”“有诉难办”“接诉即办”“未诉先办(无诉也办)”等。相应的,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关系也在隔膜/联结程度、疏远/紧密关系、冲突/吸纳水平、对立/信任关系等维度有所不同。总的来说,从过去的“民不举,官不纠”到现在的“民不诉,官也究”,体现了政府为民众服务关系上的巨大进步。

随后,韩志明教授介绍了“诉办关系”的“变”与“常”。他指出,从“常”的方面说,“诉办关系”的本质是官民关系,核心是如何解决问题,这些问题事关民生,数量很大,还错综复杂,那么关键就是政府有没有意愿和能力去解决问题。“变”既是指政府从不作为到积极作为、从被动作为到主动作为的变化,也是指民众从不敢提要求到敢于提出要求的变化。在“接诉即办”的实践中,民众积极提出需要政府来解决的问题,政府努力去解决老百姓期待解决的问题,政府与民众围绕解决问题而更加深度地关联起来,相互影响的程度更深了。

基于此,韩志明提出了一个理解“诉-办关系”的基本框架:即诉的主体是公民;办的主体是政府;诉办关系的媒介是社会问题。因此,诉办关系就是政府与民众围绕问题解决而建构起来的官民关系,问题解决就是诉办关系的逻辑主线。在“接诉即办”的实践关系中,社会治理会产生“激活-穿透-融合”效应,其中,激活是指激活了社会主体的利益诉求,也激活了政府内部潜藏的治理能力;穿透效应是指提高了社会的能见度、透明度和可治理性,也提高了政府的可见性、协同度和治理能力;融合效应是指问题联结了政府与民众,拉近了彼此的距离,推动了政府与民众多维度的交汇融合。

当今时代是生活政治崛起的时代,人民要求或生活小事驱动着政府治理,成为政治生活、政府管理、国家治理以及社会治理的核心关注点。社会中到处都存在的大量矛盾和纠纷,很多问题都需要政府出面才能解决。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提出广泛的要求,而党和政府又有积极的意愿和充分的能力去解决这些问题,这才能够演绎出精彩的“接诉即办”改革。因此,这里最核心的问题是“谁来解决问题”“谁能解决解决问题”“解决问题的激励究竟是什么”。毛主席和黄炎培先生在延安窑洞对话时说过,“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那么现在似乎是,只有人民不断提出诉求,政府才不会松懈,才会更加勤政为民,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

最后,韩志明教授也提出了以下思考:“接诉即办”究竟涉及什么问题?是政治问题?行政问题?技术问题?权利问题?还是社会问题?另外,“把一切问题都交给政府去解决是不是合理的?”也是一个是需要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