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首都治理论坛 ▏王学军:从合作生产到价值共创——公共服务生产的范式转换及其对城市治理的启示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19-10-11
2019年9月21日下午,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王学军教授在“第三届首都治理论坛——城市的人民性及其治理意蕴”中做了题为《从合作生产到价值共创:公共服务生产的范式转换及其对城市治理的启示》的精彩演讲,从价值共创的历史演进、内涵理解、理论源流和启示借鉴四个方面探讨城市治理中的人民性及其治理路径。
王学军教授指出,在公共价值视角下,城市治理的人民性体现为城市公共服务生产中对公共价值的识别与实现。近年来,“合作生产”和“价值共创”成为了公共价值视角下公共服务研究的热点主题。从“合作生产”到“价值共创”经历了三个时期,第一是传统公共行政时期——政府主导下的“合作”生产。公共服务生产主要受公共物品理论影响,强调政府的作用,认为政府应当承担公共服务生产的主要职责,需要确定公共服务的规范和边界。第二是新公共管理运动时期——市场主导下的合作生产。随着公共行政实践的发展,合作生产的概念外延得到了拓展,合作生产的主体不仅包含服务对象,也包括更广泛的外部公众、非政府组织、企业以及社区等,市场主体参与是合作生产的主要特征。第三是后新公共管理时期——在公共领域内进行价值共创。进入21世纪,复杂的外部治理环境催生了对公共行政价值问题的反思。公共服务生产不仅需要关注合作生产的效率,也应重视以公民为中心的多元价值创造。在此情境下,公共服务生产开始了从合作生产向价值共创的转变。
合作生产直接与价值共创相关联,个人可以共创自己服务的价值,也可以为其他服务使用者的价值共创做出贡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社会目标或促进社会的凝聚。在公共服务领域,价值共创强调构建具有整体性和开放性的公共服务系统,打破政府或公共部门对于公共服务生产过程的主导,将公众置于核心位置,并以公民为中心创造多元价值。服务系统的整体性关注公共部门创造的公共服务价值是否完整,服务系统的开放性强调公共服务系统的各个主体不是孤立的,相互间存在有机联系,地位是平等的,拥有相互信任关系。
对价值共创的理解还应挖掘其理论源流,王学军教授梳理了三种理论源流,即治理理论、服务管理理论和公共价值理论。治理理论主张多元主体可以在“去中心化”的协作网络中,以平等的身份参与社会价值建构,促进公共领域的形成和发展,修复公共服务的碎片化现象。服务管理理论中不同学者尝试建立不同的逻辑框架来对服务生产的过程进行描述,包括:产品主导逻辑(Goods Dominant Logic)、服务主导逻辑(Service Dominant Logic)以及公共服务逻辑(Public Service Logic),在公共服务逻辑下,公共服务强调从关注绩效到创造价值的转变,从用户参与的合作生产到更广泛的公共服务系统价值共创的转变。王学军教授基于公共价值理论,从私人价值维度和公共价值维度划分了公共服务的四种情景,即利他情景、价值共同破坏情景、利己情景和价值共创情景,其中价值共创情景是指个体积极参与公共价值创造,其支付的代价为其它个体创造的公共价值所弥补,通过对其它三种情景的管理实现。
最后,王学军教授指出,从合作生产到价值共创的概念发展和范式演变对城市治理和城市公共服务有一定的启示与借鉴。一是以公共价值为城市公共服务的根本导向。通过有效的协商和沟通,形成对公共服务价值偏好的准确判断,提供能够满足大部分公众集体偏好的公共服务。二是在市场化改革中建立健全价值共创的体制机制。市场化改革是整合资源的手段,同时也是社会价值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建立相关的法律制度和规章,实行重大公共服务决策公开制度,避免陷入市场化的“效率陷阱”。三是培育积极的公众主体。公众的参与不仅能够为公共服务生产整合资源,其价值偏好也是形塑公共服务价值取向的重要依据。
(本文系嘉宾9月21日在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第三届首都治理论坛——城市的人民性及其治理意蕴”上的专题报告,根据嘉宾演讲内容整理,已经本人审核)
第三届首都治理论坛 ▏王学军:从合作生产到价值共创——公共服务生产的范式转换及其对城市治理的启示
2019年9月21日下午,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王学军教授在“第三届首都治理论坛——城市的人民性及其治理意蕴”中做了题为《从合作生产到价值共创:公共服务生产的范式转换及其对城市治理的启示》的精彩演讲,从价值共创的历史演进、内涵理解、理论源流和启示借鉴四个方面探讨城市治理中的人民性及其治理路径。
王学军教授指出,在公共价值视角下,城市治理的人民性体现为城市公共服务生产中对公共价值的识别与实现。近年来,“合作生产”和“价值共创”成为了公共价值视角下公共服务研究的热点主题。从“合作生产”到“价值共创”经历了三个时期,第一是传统公共行政时期——政府主导下的“合作”生产。公共服务生产主要受公共物品理论影响,强调政府的作用,认为政府应当承担公共服务生产的主要职责,需要确定公共服务的规范和边界。第二是新公共管理运动时期——市场主导下的合作生产。随着公共行政实践的发展,合作生产的概念外延得到了拓展,合作生产的主体不仅包含服务对象,也包括更广泛的外部公众、非政府组织、企业以及社区等,市场主体参与是合作生产的主要特征。第三是后新公共管理时期——在公共领域内进行价值共创。进入21世纪,复杂的外部治理环境催生了对公共行政价值问题的反思。公共服务生产不仅需要关注合作生产的效率,也应重视以公民为中心的多元价值创造。在此情境下,公共服务生产开始了从合作生产向价值共创的转变。
合作生产直接与价值共创相关联,个人可以共创自己服务的价值,也可以为其他服务使用者的价值共创做出贡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社会目标或促进社会的凝聚。在公共服务领域,价值共创强调构建具有整体性和开放性的公共服务系统,打破政府或公共部门对于公共服务生产过程的主导,将公众置于核心位置,并以公民为中心创造多元价值。服务系统的整体性关注公共部门创造的公共服务价值是否完整,服务系统的开放性强调公共服务系统的各个主体不是孤立的,相互间存在有机联系,地位是平等的,拥有相互信任关系。
对价值共创的理解还应挖掘其理论源流,王学军教授梳理了三种理论源流,即治理理论、服务管理理论和公共价值理论。治理理论主张多元主体可以在“去中心化”的协作网络中,以平等的身份参与社会价值建构,促进公共领域的形成和发展,修复公共服务的碎片化现象。服务管理理论中不同学者尝试建立不同的逻辑框架来对服务生产的过程进行描述,包括:产品主导逻辑(Goods Dominant Logic)、服务主导逻辑(Service Dominant Logic)以及公共服务逻辑(Public Service Logic),在公共服务逻辑下,公共服务强调从关注绩效到创造价值的转变,从用户参与的合作生产到更广泛的公共服务系统价值共创的转变。王学军教授基于公共价值理论,从私人价值维度和公共价值维度划分了公共服务的四种情景,即利他情景、价值共同破坏情景、利己情景和价值共创情景,其中价值共创情景是指个体积极参与公共价值创造,其支付的代价为其它个体创造的公共价值所弥补,通过对其它三种情景的管理实现。
最后,王学军教授指出,从合作生产到价值共创的概念发展和范式演变对城市治理和城市公共服务有一定的启示与借鉴。一是以公共价值为城市公共服务的根本导向。通过有效的协商和沟通,形成对公共服务价值偏好的准确判断,提供能够满足大部分公众集体偏好的公共服务。二是在市场化改革中建立健全价值共创的体制机制。市场化改革是整合资源的手段,同时也是社会价值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建立相关的法律制度和规章,实行重大公共服务决策公开制度,避免陷入市场化的“效率陷阱”。三是培育积极的公众主体。公众的参与不仅能够为公共服务生产整合资源,其价值偏好也是形塑公共服务价值取向的重要依据。
(本文系嘉宾9月21日在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第三届首都治理论坛——城市的人民性及其治理意蕴”上的专题报告,根据嘉宾演讲内容整理,已经本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