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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治理热点问题研讨会

首都治理热点问题研讨会丨刘守英:城市权利与高质量城市化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0-11-30

2020年11月12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刘守英教授做了题为《城市权利与高质量城市化》的精彩发言。刘教授认为,高质量城市化的核心是赋权、平权问题,他通过介绍贫民窟的发展演变与成因以及城市权利概念,指出中国城市化的最大问题在于权利缺失,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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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他回顾了拉美国家城市化的三个阶段,指出贫民窟是阶段性产物。第一阶段是1870-1930年,拉美国家经历了一个以农产品、矿产品等初级产品出口繁荣为特征的经济增长阶段。随着外国投资不断增加,大量外国移民进入拉美,导致拉美地区人口迅速膨胀。第二阶段是20世纪30-80年代,进入了进口替代工业化以及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第三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至今,城市人口增长速度放慢,进入平稳发展时期。而贫民窟则出现于“人口爆炸”的快速城市化阶段,工业偏向和工业化高度集中吸引人口向大城市集中,此外,忽视农业发展加上土地占有不平等也形成农民入城推力,导致城市人口急剧膨胀,而政府住房政策导致住房所有制结构扭曲,迫使进城后的低收入家庭全部流向贫民窟。刘教授特别提到,中国目前已经度过了快速城市化阶段,中国的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为进城农民提供了缓冲,贫民窟问题不是现阶段需要考虑的问题。

随后,他指出高质量城市化的核心是实现底层人的城市权利。所谓“城市权利”即每个人应具有的在城市空间自由进入、体面居住、公平教育、社会保障以及融入、改造城市的权利。拉美地区通过改造贫民窟的城市权利,实现了贫困人口的下降,具体措施包括:通过赋予土地产权使贫民窟合法化、通过市政建设使贫民窟规范化、促进就业的权利、通过“有条件现金转移”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以及完善社保制度。

在上述分析基础上,刘教授进一步指出中国城市化的最大问题则在于权利的缺失。他认为当代中国城市化的核心特征表现为代际革命,“农一代”逐步从城市退出、回归农村,完成了由一代农民工到二代、三代农民工的代际转换。农二代储备更高的人力资本后即进城,具有更强的入城不回村趋势,并且迁移主体呈现家庭化特征,就业和生活的“去农化”与“入城化”特征明显,与乡村的联结逐渐疏离。而与此相对的则是农二代在入城权、就业和收入权、居住权、基本保障权、子女教育权以及社会融入等方面面临困境,因此,解决上述困境首先需要厘清城乡融合的重点区域,即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城市向乡村延伸带,而不仅仅是中心城区与乡村的融合;其次要促进城乡权利相互开放,除了城市权利的开放之外,乡村也要对城市开放,例如乡村开放宅基地、允许城市居民进村及从事经济活动等;最后要进行农业要素重组和产业革命。

首都治理热点问题研讨会丨刘守英:城市权利与高质量城市化

2020年11月12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刘守英教授做了题为《城市权利与高质量城市化》的精彩发言。刘教授认为,高质量城市化的核心是赋权、平权问题,他通过介绍贫民窟的发展演变与成因以及城市权利概念,指出中国城市化的最大问题在于权利缺失,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政策建议。

微信图片_20201130134042.jpg

首先,他回顾了拉美国家城市化的三个阶段,指出贫民窟是阶段性产物。第一阶段是1870-1930年,拉美国家经历了一个以农产品、矿产品等初级产品出口繁荣为特征的经济增长阶段。随着外国投资不断增加,大量外国移民进入拉美,导致拉美地区人口迅速膨胀。第二阶段是20世纪30-80年代,进入了进口替代工业化以及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第三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至今,城市人口增长速度放慢,进入平稳发展时期。而贫民窟则出现于“人口爆炸”的快速城市化阶段,工业偏向和工业化高度集中吸引人口向大城市集中,此外,忽视农业发展加上土地占有不平等也形成农民入城推力,导致城市人口急剧膨胀,而政府住房政策导致住房所有制结构扭曲,迫使进城后的低收入家庭全部流向贫民窟。刘教授特别提到,中国目前已经度过了快速城市化阶段,中国的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为进城农民提供了缓冲,贫民窟问题不是现阶段需要考虑的问题。

随后,他指出高质量城市化的核心是实现底层人的城市权利。所谓“城市权利”即每个人应具有的在城市空间自由进入、体面居住、公平教育、社会保障以及融入、改造城市的权利。拉美地区通过改造贫民窟的城市权利,实现了贫困人口的下降,具体措施包括:通过赋予土地产权使贫民窟合法化、通过市政建设使贫民窟规范化、促进就业的权利、通过“有条件现金转移”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以及完善社保制度。

在上述分析基础上,刘教授进一步指出中国城市化的最大问题则在于权利的缺失。他认为当代中国城市化的核心特征表现为代际革命,“农一代”逐步从城市退出、回归农村,完成了由一代农民工到二代、三代农民工的代际转换。农二代储备更高的人力资本后即进城,具有更强的入城不回村趋势,并且迁移主体呈现家庭化特征,就业和生活的“去农化”与“入城化”特征明显,与乡村的联结逐渐疏离。而与此相对的则是农二代在入城权、就业和收入权、居住权、基本保障权、子女教育权以及社会融入等方面面临困境,因此,解决上述困境首先需要厘清城乡融合的重点区域,即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城市向乡村延伸带,而不仅仅是中心城区与乡村的融合;其次要促进城乡权利相互开放,除了城市权利的开放之外,乡村也要对城市开放,例如乡村开放宅基地、允许城市居民进村及从事经济活动等;最后要进行农业要素重组和产业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