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首都治理最佳实践评选公告
编辑:阅读量: 发布时间:2019-05-31
首届首都治理最佳实践评选公告
为了回应“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一重大时代课题,系统总结和梳理首都治理的新理念、新经验与新做法,形成具有首都特色、辐射全国,与国际接轨的可推广、可复制的首都治理最佳实践,促进首都治理实践界和学术界的有效沟通,推动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以下简称“人大首发院”)拟于2019年5月至9月开展首届“首都治理最佳实践评选”活动。现将首都治理最佳实践评选的组织机构、评选对象、评选要求、评选标准、评选程序等内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首都治理最佳实践评选的组织机构为人大首发院。
人大首发院成立于2016年,是整合中国人民大学优质智库资源打造的专业性、独立性和高端性的非营利实体研究机构,于2017年入选北京市首批14家首都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人大首发院以“首都治理现代化”为特色研究领域,聚焦“强化首都功能研究”和“首都城市治理研究”两个研究方向,着眼于思想创新和国家战略,努力发展成为北京市政府和中央相关部门制定首都发展决策最有效的高端智库,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大都市地区发展决策研究咨询机构。
二、评选对象
首都治理实践的典型案例,即北京市、区、街道(乡、镇)的党政机关、工青妇群众组织和其他合法社会组织等实施和参与首都治理的实践活动。
三、评选要求
1.案例应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北京的生动实践,围绕“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一重大时代课题,以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城市副中心建设等具有首都特色的重大战略问题为主题开展,探索形成了提升和优化首都治理的有效举措、先进经验和良好效果。
2.案例具有时效性、自愿性、真实性、创新性和典型性。时效性强调案例应是已经运行1年以上且继续运行的首都治理实践,取得了一定效果,获得治理对象和社会认可。自愿性强调案例是由治理主体自愿申报,治理创新也是由治理主体自主完成。真实性强调案例的事实、运行和成效客观,没有虚假成分。创新性强调治理实践创造性地解决了其所面临的问题与困境,至少相对于其所在组织而言是一种变革。典型性强调治理实践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具备可推广、可复制的潜力。
四、评选标准
对于首都治理最佳实践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创新程度、重要程度、效益程度、可持续程度和可推广程度等标准。
创新程度意味着治理实践有一定的新颖性,在创造性方面具有跳跃性,用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服务来解决治理实践中面临的问题与困境,在治理、管理、服务、技术、合作等方面都具有根本性变革。
重要程度意味着治理实践解决了一个重要问题,是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问题,在全国范围内也是重要问题,在问题解决方面有实质性进步。
效益程度意味着治理实践取得了预期效果,反映了目标群体的需求,实现了组织预期的目标,没有产生不好的非预期效果,具有较为独立、客观的证据来支撑有效性的判断。
可持续程度意味着治理实践能够经受时间检验,在创新之后很长时间持续运行和发挥作用,而不是昙花一现。
可推广程度意味着治理实践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示范性,能够为其他治理主体学习、借鉴和复制。
五、评选程序
首都治理最佳实践评选将经过六个阶段:
1
申报阶段(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7月31日)
申报单位填写“首都治理最佳实践”申请表,申请表参见附件(文末扫码下载)。
2
初审阶段(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10日)
主办方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通过专家委员会投票选出不超过20个的候选入围项目。
3
考察阶段(2019年8月10日至2019年9月10日)
主办方委托专家和学者,对候选入围项目进行实地调查,了解项目的真实性,探讨治理实践的理论与实践意义,进行学术评价,并撰写调查报告。
4
终审阶段(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20日)
主办方组织专家和学者,对候选入围项目进行再评估,选出不多于10个的最佳治理实践,不多于10个的优秀治理实践。必要时,可以组织入围项目到学校进行治理实践展示,接受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询问和评论。
5
公示阶段(2019年9月20日至9月30日)
主办方对最佳治理实践和优秀治理实践进行公示。
6
颁奖仪式(2019年11月)
颁奖仪式将在首都发展高端论坛中举行。
六、说明事项
首都治理最佳实践评选不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首都治理最佳实践评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静
电话:010-62519962
传真:010-62511246
邮箱:bjads@ruc.edu.cn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崇德西楼901
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
2019年5月
首届首都治理最佳实践评选公告
首届首都治理最佳实践评选公告
为了回应“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一重大时代课题,系统总结和梳理首都治理的新理念、新经验与新做法,形成具有首都特色、辐射全国,与国际接轨的可推广、可复制的首都治理最佳实践,促进首都治理实践界和学术界的有效沟通,推动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以下简称“人大首发院”)拟于2019年5月至9月开展首届“首都治理最佳实践评选”活动。现将首都治理最佳实践评选的组织机构、评选对象、评选要求、评选标准、评选程序等内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首都治理最佳实践评选的组织机构为人大首发院。
人大首发院成立于2016年,是整合中国人民大学优质智库资源打造的专业性、独立性和高端性的非营利实体研究机构,于2017年入选北京市首批14家首都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人大首发院以“首都治理现代化”为特色研究领域,聚焦“强化首都功能研究”和“首都城市治理研究”两个研究方向,着眼于思想创新和国家战略,努力发展成为北京市政府和中央相关部门制定首都发展决策最有效的高端智库,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大都市地区发展决策研究咨询机构。
二、评选对象
首都治理实践的典型案例,即北京市、区、街道(乡、镇)的党政机关、工青妇群众组织和其他合法社会组织等实施和参与首都治理的实践活动。
三、评选要求
1.案例应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北京的生动实践,围绕“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一重大时代课题,以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城市副中心建设等具有首都特色的重大战略问题为主题开展,探索形成了提升和优化首都治理的有效举措、先进经验和良好效果。
2.案例具有时效性、自愿性、真实性、创新性和典型性。时效性强调案例应是已经运行1年以上且继续运行的首都治理实践,取得了一定效果,获得治理对象和社会认可。自愿性强调案例是由治理主体自愿申报,治理创新也是由治理主体自主完成。真实性强调案例的事实、运行和成效客观,没有虚假成分。创新性强调治理实践创造性地解决了其所面临的问题与困境,至少相对于其所在组织而言是一种变革。典型性强调治理实践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具备可推广、可复制的潜力。
四、评选标准
对于首都治理最佳实践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创新程度、重要程度、效益程度、可持续程度和可推广程度等标准。
创新程度意味着治理实践有一定的新颖性,在创造性方面具有跳跃性,用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服务来解决治理实践中面临的问题与困境,在治理、管理、服务、技术、合作等方面都具有根本性变革。
重要程度意味着治理实践解决了一个重要问题,是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问题,在全国范围内也是重要问题,在问题解决方面有实质性进步。
效益程度意味着治理实践取得了预期效果,反映了目标群体的需求,实现了组织预期的目标,没有产生不好的非预期效果,具有较为独立、客观的证据来支撑有效性的判断。
可持续程度意味着治理实践能够经受时间检验,在创新之后很长时间持续运行和发挥作用,而不是昙花一现。
可推广程度意味着治理实践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示范性,能够为其他治理主体学习、借鉴和复制。
五、评选程序
首都治理最佳实践评选将经过六个阶段:
1
申报阶段(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7月31日)
申报单位填写“首都治理最佳实践”申请表,申请表参见附件(文末扫码下载)。
2
初审阶段(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10日)
主办方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通过专家委员会投票选出不超过20个的候选入围项目。
3
考察阶段(2019年8月10日至2019年9月10日)
主办方委托专家和学者,对候选入围项目进行实地调查,了解项目的真实性,探讨治理实践的理论与实践意义,进行学术评价,并撰写调查报告。
4
终审阶段(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20日)
主办方组织专家和学者,对候选入围项目进行再评估,选出不多于10个的最佳治理实践,不多于10个的优秀治理实践。必要时,可以组织入围项目到学校进行治理实践展示,接受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询问和评论。
5
公示阶段(2019年9月20日至9月30日)
主办方对最佳治理实践和优秀治理实践进行公示。
6
颁奖仪式(2019年11月)
颁奖仪式将在首都发展高端论坛中举行。
六、说明事项
首都治理最佳实践评选不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首都治理最佳实践评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静
电话:010-62519962
传真:010-62511246
邮箱:bjads@ruc.edu.cn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崇德西楼901
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
201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