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李文钊:“接诉即办”的治理思维革命
编辑: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4-05-20
《北京日报》
2024年5月20日
第10版 理论周刊·北京策论
作者:李文钊
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
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接诉即办”改革作为一项治理实践,改革的过程就是一种治理思维取代另一种治理思维的过程,从本质上看是一场治理思维革命。治理思维涉及治理的认知选择,强调用什么观念、价值和推理来选择治理方式和指导治理实践,是人们对治理规律的认知,也是治理规范的探究过程,属于治理哲学中的认识论范畴。一旦探究“接诉即办”改革背后的治理思维,我们就会加深对这项治理实践的认知,并且有可能实现从具体到一般的抽象,在更大范围内践行“接诉即办”逻辑,这是扩展“接诉即办”外部效度的有效路径。
根据文森特的看法,认知选择就是在解决问题的模式中,对于所使用和据以行动的概念、诊断和信息的选择。由此可见,认知选择背后是观念、思想、推理、概念、假设、信息等的选择。通过引入认知选择和治理思维,我们对治理的理解就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即认知选择——治理思维——治理行为——治理绩效——认知反馈。
“接诉即办”改革涉及治理思维选择,其核心是用什么样的观念来认识和指导市民诉求的回应、办理、反馈和主动治理实践。治理作为一种问题解决的科学,需要通过治理思维来为问题解决提供方案和选择,不同的治理思维会形成不同的问题解决模式,或者说每一种问题解决模式背后包含着隐含的治理思维。实践者如何看待问题,如何看待解决方案,其背后都会受到他们的治理思维影响。很多时候,治理模式选择是一个“理性化过程”,即先有治理观念,后有治理模式选择,治理模式选择并非基于理性推理的过程,而是一个寻求合法性的过程。当一种治理思维不能够取得预期成果,但是行动者长期坚持时,就可能进入“治理思维陷阱”,治理也会陷入治理思维危机。要改变这种状态,就需要进行治理思维革命,用新的治理思维取代旧的治理思维,从而为新的治理模式选择提供思想支撑。
“接诉即办”的起点是民众诉求,关键是政府和其他部门一起能够快速回应、高效办理和及时反馈。政府部门还可以在诉求回应和办理时,基于诉求治理所产生的数据来谋划前瞻性治理,这是“接诉即办”工作中的主动治理过程。这样,我们可以基于如何看待诉求、如何办理诉求、如何主动治理、如何优化治理体系等对“接诉即办”改革所体现的治理思维进行总结,至少可以形成民本思维、基层思维、敏捷思维、科学思维、协同思维、主动思维、数字思维、法治思维、系统思维和创新思维等10种重要治理思维。
对于“接诉即办”改革而言,它首先涉及如何看待“民众诉求”,只有对民众诉求持有正面评价和偏好,政府才可能快速回应、高效办理和及时反馈。因此,民本思维对于“接诉即办”改革而言非常重要,它是整个改革的起点。与此同时,治理系统一旦认真对待民众诉求,就有可能使得治理主体树立基层思维。对诉求的回应、办理和反馈使得治理主体需要有敏捷思维、科学思维和协同思维。而主动治理使得治理主体需要有主动思维和系统思维,要从源头上去发掘问题。治理体系则使得治理主体需要有数字思维、创新思维和法治思维。
“接诉即办”改革治理思维的深入研究,既需要结合公共管理学对于治理思维的研究,又需要回到党和国家的治理实践,更需要与党的创新理论进行结合,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治理思维应该成为公共管理研究的重要议题,认知选择是公共管理需要思考的理论话题。另一方面,公共管理学者更应该关注党和国家治国理政实践及其治理思维,这是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治理思维理论的基础。总而言之,从治理思维的视角研究“接诉即办”改革,我们既可以从更高层次来理解这一实践,又可以将其经验扩展到更广泛的治理实践中,并有可能发展中国自主的治理思维知识体系。
《北京日报》|李文钊:“接诉即办”的治理思维革命
《北京日报》
2024年5月20日
第10版 理论周刊·北京策论
作者:李文钊
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
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接诉即办”改革作为一项治理实践,改革的过程就是一种治理思维取代另一种治理思维的过程,从本质上看是一场治理思维革命。治理思维涉及治理的认知选择,强调用什么观念、价值和推理来选择治理方式和指导治理实践,是人们对治理规律的认知,也是治理规范的探究过程,属于治理哲学中的认识论范畴。一旦探究“接诉即办”改革背后的治理思维,我们就会加深对这项治理实践的认知,并且有可能实现从具体到一般的抽象,在更大范围内践行“接诉即办”逻辑,这是扩展“接诉即办”外部效度的有效路径。
根据文森特的看法,认知选择就是在解决问题的模式中,对于所使用和据以行动的概念、诊断和信息的选择。由此可见,认知选择背后是观念、思想、推理、概念、假设、信息等的选择。通过引入认知选择和治理思维,我们对治理的理解就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即认知选择——治理思维——治理行为——治理绩效——认知反馈。
“接诉即办”改革涉及治理思维选择,其核心是用什么样的观念来认识和指导市民诉求的回应、办理、反馈和主动治理实践。治理作为一种问题解决的科学,需要通过治理思维来为问题解决提供方案和选择,不同的治理思维会形成不同的问题解决模式,或者说每一种问题解决模式背后包含着隐含的治理思维。实践者如何看待问题,如何看待解决方案,其背后都会受到他们的治理思维影响。很多时候,治理模式选择是一个“理性化过程”,即先有治理观念,后有治理模式选择,治理模式选择并非基于理性推理的过程,而是一个寻求合法性的过程。当一种治理思维不能够取得预期成果,但是行动者长期坚持时,就可能进入“治理思维陷阱”,治理也会陷入治理思维危机。要改变这种状态,就需要进行治理思维革命,用新的治理思维取代旧的治理思维,从而为新的治理模式选择提供思想支撑。
“接诉即办”的起点是民众诉求,关键是政府和其他部门一起能够快速回应、高效办理和及时反馈。政府部门还可以在诉求回应和办理时,基于诉求治理所产生的数据来谋划前瞻性治理,这是“接诉即办”工作中的主动治理过程。这样,我们可以基于如何看待诉求、如何办理诉求、如何主动治理、如何优化治理体系等对“接诉即办”改革所体现的治理思维进行总结,至少可以形成民本思维、基层思维、敏捷思维、科学思维、协同思维、主动思维、数字思维、法治思维、系统思维和创新思维等10种重要治理思维。
对于“接诉即办”改革而言,它首先涉及如何看待“民众诉求”,只有对民众诉求持有正面评价和偏好,政府才可能快速回应、高效办理和及时反馈。因此,民本思维对于“接诉即办”改革而言非常重要,它是整个改革的起点。与此同时,治理系统一旦认真对待民众诉求,就有可能使得治理主体树立基层思维。对诉求的回应、办理和反馈使得治理主体需要有敏捷思维、科学思维和协同思维。而主动治理使得治理主体需要有主动思维和系统思维,要从源头上去发掘问题。治理体系则使得治理主体需要有数字思维、创新思维和法治思维。
“接诉即办”改革治理思维的深入研究,既需要结合公共管理学对于治理思维的研究,又需要回到党和国家的治理实践,更需要与党的创新理论进行结合,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治理思维应该成为公共管理研究的重要议题,认知选择是公共管理需要思考的理论话题。另一方面,公共管理学者更应该关注党和国家治国理政实践及其治理思维,这是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治理思维理论的基础。总而言之,从治理思维的视角研究“接诉即办”改革,我们既可以从更高层次来理解这一实践,又可以将其经验扩展到更广泛的治理实践中,并有可能发展中国自主的治理思维知识体系。